據湖南省慈利縣人民法院
官方微信公眾號6月29日消息,
近日,
慈利縣人民法院
云開庭審理童某某重婚罪、詐騙罪一案,
一審童某某被法院數罪并罰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案情回顧
2009 年,童某某與江蘇省新沂市劉一(文中人名均為化名)登記結婚,因感情不和于 2011 年 2 月 18 日離婚。
2012 年 5 月 21 日,童某某通過網絡與江蘇省阜寧縣許二認識半年后,在江蘇省阜寧縣民政局登記結婚,結婚時,童某某接受許某某彩禮 8300 元。
2013 年 3 月 27 日,童某某通過網絡與江蘇省新沂市何三認識一年后,在未與許某某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持與劉一離婚手續(xù),在湖北省黃岡市民政局登記結婚,后生育一子。
2016 年 3 月 4 日,童某某通過網絡與安徽省郎溪縣費四認識幾個月后,持與劉一離婚手續(xù),在安徽省郎溪縣民政局登記結婚,騙得現(xiàn)金人民幣 10000 元,并于結婚第二天借機離開,所得現(xiàn)金均用于歸還賭債。
2018 年 7 月 25 日,童某某通過網絡與河北省衡水市阜城縣呂五認識幾天后,持與劉一離婚手續(xù),在河北省衡水市阜城縣民政局登記結婚,騙得現(xiàn)金人民幣 10000 元,并于結婚第三天借機離開,所得現(xiàn)金均用于歸還賭債。
2018 年 12 月 12 日,童某某通過網絡與湖南省慈利縣鄒六認識幾個月后,持與劉一離婚手續(xù),在湖南省慈利縣民政局登記結婚,獲得價值 25060 元金項鏈一條,并于結婚第三天借機離開。所得項鏈被童某某以 14000 元抵還了賭債。
2019 年 7 月 12 日,因受害人鄒六報警,湖南省慈利縣公安局決定立案偵查。
2019 年 8 月 18 日,在鄭州市火車站候車廳童某某被抓獲歸案。
法院:童某某行為已構成重婚罪
慈利縣人民法院表示,我國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及公民財物所有權不受侵犯。被告人童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登記結婚為由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童某某有配偶而又與他人多次登記結婚,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
慈利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童某某犯詐騙罪和重婚罪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童某某犯數罪,依法應數罪并罰。被告人童某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
法官提醒:婚前應加強了解,對網戀、閃婚等持謹慎態(tài)度
這是一起典型的犯罪分子利用網戀、閃婚、婚姻登記機關未查詢婚姻狀況等綜合因素而實施的犯罪。
為減少類似犯罪的發(fā)生,法官建議:一是當事人自己應加強婚前了解,對網戀、閃婚等持謹慎態(tài)度,不給犯罪分子實施詐騙可乘之機;二是婚姻登記機關應將查詢當事人全國范圍內婚姻狀況作為婚姻登記的必經流程之一,在行政審查上從嚴實施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