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電動自行車一定要去上牌,騎電動自行車出行一定要佩戴頭盔……”8月3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發(fā)區(qū)大隊民警常宏凌來到轄區(qū)陳家村、蘆場村開展電動自行車上牌以及“戴頭盔、安全行”宣傳活動。
活動中,常宏凌向村民發(fā)放了相關宣傳單頁,還現(xiàn)場介紹了電動自行車上牌流程,引導村民主動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
交通安全連萬家,平安出行靠大家。依法登記上牌,佩戴安全頭盔,文明守法騎行,讓流動的“城市名片”更閃亮。
城區(qū)設55家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點
8月4日上午10時,剛買了一輛電動自行車的市民李曉東,在車行便辦理好了車牌,當場給新車安裝上?!霸谲囆芯湍苌吓疲瑢嵲谔奖懔??!崩顣詵|說。
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為了讓市民快捷辦理注冊登記業(yè)務,實現(xiàn)購車、上牌“一站式”服務,目前我市城區(qū)設有55家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點,市民在店鋪購買車輛后即可辦理上牌。此外,我市主城區(qū)花山、雨山、秀山、楚江、開發(fā)區(qū)5個交警大隊隊部,也為市民提供電動車上牌服務。
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規(guī)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即日起,馬鞍山交警將加大路面執(zhí)法管理力度,重點針對城區(qū)道路行駛的未上牌電動自行車進行查處。駕駛無牌電動車自行車上路,交警部門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規(guī)定,處以警告或50元罰款。
這里需提醒的是,上牌時,車主本人需攜帶身份證、購車發(fā)票、車輛合格證。
佩戴安全頭盔自覺文明出行
8月4日上午6時55分,在金鷹路口,花山交警大隊輔警曹芊將一個喇叭掛在路口的非機動車信號燈下,喇叭里傳來提醒:“市民朋友們,交通事故發(fā)生時,安全頭盔可以起到緩沖減震作用,讓傷害率下降70%以上。馬鞍山交警提醒您:為了您的出行安全,請正確佩戴安全頭盔,馬鞍山交警為您的安全意識點贊!”
佩戴安全頭盔,自覺文明出行。每天執(zhí)勤時,曹芊和同事看到騎行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的市民,總不忘提醒。
“師傅,騎共享單車要把頭盔戴起來,注意出行安全?!碑斕焐衔?0時20分,看到迎面一位騎著電動單車的男士未佩戴頭盔,曹芊立即將其攔下開展宣傳教育,耐心說明佩戴頭盔的重要性?!安缓靡馑迹瑳]想起來,下回一定注意?!痹诓苘返奶嵝严?,該名男士將車籃里的頭盔拿了起來戴在頭上。
據(jù)了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全面加強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的勸導工作。其中,在早晚高峰期,安排警力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進行勸導教育,并通過督促騎乘人員簽訂自覺佩戴安全頭盔承諾書等方式,提升勸導工作效果。
市直機關工委、市文明辦、市婦聯(lián)、團市委等部門按照文明交通勸導常態(tài)機制要求,組織發(fā)動黨政機關干部、社會志愿服務隊伍、大中院校學生,參與我市主要路口路段的文明勸導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記者 劉明培 通訊員 秦書草 謝德勝 陳彬 何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