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山西永濟6名學生在黃河邊玩耍時,被水流沖走,遭遇不幸;7月11日,宜春市萬載縣發(fā)生3名兒童溺亡事故;7月13日,河南省駐馬店市6名兒童溺水身亡;深圳一周內也有4名兒童溺水……暑期剛剛開始,就發(fā)生這么多兒童溺水慘劇,令人痛心,足見夏季溺水已經成為導致兒童傷亡的主要殺手,必須引起重視。
人有親水的天性,水卻往往無情。這些溺水事故,發(fā)生地既有農村,也有城市;溺水者有幼童,也有十幾歲的青少年;溺水地點,有的是在本就危機四伏的河段,有的是在貌似安全的游泳池里。孩子們未必不知道溺水的危險,但往往覺得危險離自己太遠。貪玩和好奇心驅使孩子們來到水邊,防范意識不足讓他們走到危險的邊緣。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小學生溺水事故中,往往多人一起遇難。據(jù)幸存當事人和見證者介紹,這是因為孩子們沒有放棄同伴,而是選擇了救援,因為缺乏救援經驗和能力,不僅沒有救出落水者,反而造成了更大的損失。互相幫助、見義勇為的精神值得肯定,但遠離危險水域、遇到危險知道及時求援,才是我們更愿意看到的。
一連串令人痛心的數(shù)字,背后是一個個痛不欲生的父母。暑期兒童溺亡,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劇,也是每年暑假之前教育部門和學校反復重申要吸取的教訓。日前教育部印發(fā)《關于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緊盯關鍵時間節(jié)點,強化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強家校溝通,督促家長加強對學生離校期間的監(jiān)管,嚴防溺水事故發(fā)生。事實上,有些孩子去水邊玩家長是知道的,但家長防范意識薄弱;甚至有的孩子溺水時家長就在旁邊看手機,而有些游泳池并沒有按照國家要求配備專業(yè)救生員。
預防溺水事故工作最忌淪為形式主義,不能認為發(fā)個通知打個電話就盡到告知義務了,簽個承諾書自己就沒責任了,掛個“水深危險禁止下水”的牌子就做完工作了。各地要及時對轄區(qū)內易發(fā)溺水事故的水域進行排查整治,更要緊盯重點學生群體,不間斷提醒教育家長承擔起學生假期的看護責任,并以近期發(fā)生的慘痛案例教育學生、警示家長,特別是要廣泛開展防溺水“六不”宣傳,反復提醒學生不要盲目下水施救、手拉手施救。
暑期放假,兒童安全不能放假。防止孩子溺水,真正需要扛起責任的,是學校、家長、水域管理方等等成年人。教育部通知強調,將防溺水工作情況納入教育質量評價和教育行政、學校校長和教職工工作考評,作為評優(yōu)評先先決條件。對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要依法依規(guī)嚴肅追責問責。事關中小學生的生命,必須把成年人的責任壓實,給孩子打造一片安全空間。(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