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0月10日電 (記者孫紅麗)為進一步激發(fā)市場主體發(fā)展活力,國家藥監(jiān)局近日發(fā)布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發(fā)放藥品電子注冊證。
根據公告,藥品電子注冊證發(fā)放范圍為自2022年11月1日起,由國家藥監(jiān)局批準的藥物臨床試驗、藥品上市許可、藥品再注冊、藥品補充申請、中藥品種保護、進口藥材、化學原料藥等證書以及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guī)范認證證書。
公告指出,藥品電子注冊證與紙質注冊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電子證照具有即時送達、短信提醒、證照授權、掃碼查詢、在線驗證、全網共享等功能。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申請人須先行在國家藥監(jiān)局網上辦事大廳注冊并實名認證,進入網上辦事大廳“我的證照”欄目,查看下載相應的藥品電子注冊證。也可登錄“中國藥監(jiān)APP”,查看使用電子注冊證。
另外,藥品電子注冊證不包含藥品生產工藝、質量標準、說明書和標簽等附件。上述附件以電子文件形式和藥品電子注冊證同步推送至國家藥監(jiān)局網上辦事大廳法人空間“我的證照”欄目,推送成功即送達,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申請人可自行登錄下載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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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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