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法院創(chuàng)新工作模式打出掃黑除惡聲威
推進三大機制 精準“打財斷血”
被告人任某俊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系博望法院審理終結的首例涉黑案件。此案由于犯罪時間跨度大,經營業(yè)務種類多,因此涉案財產范圍廣、種類多,性質、權屬界定困難,承辦法官在庭審當中引導控辯雙方就涉案財產進行訊問、發(fā)問、辯論,結合現有事實、證據,為承辦法官制作判決書奠定基礎。
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博望法院積極創(chuàng)新工作模式,通過組建掃黑除惡專業(yè)化審判隊伍、建立重點案件督辦制度、建立掃黑除惡問題線索快速移送反饋機制等,對掃黑除惡持續(xù)保持高壓態(tài)勢。為推進掃黑除惡案件審理,同時摧毀黑惡勢力“造血”功能,鏟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該法院通過發(fā)揮庭審實質化作用、依法列明財產處置方式等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加大財產刑適用力度,依法沒收、追繳黑惡犯罪勢力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摧毀其再次犯罪的資本,同時保護被害人及其他合法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博望法院通過形成公檢法聯席會議常態(tài)化,規(guī)范執(zhí)法統一標準,破解“黑財”查處難。從受理涉黑惡案件開始,同步采取深挖線索、追贓挽損等財產查控手段,并將涉案財產外延擴展到第三方支付平臺資金等隱性財產;進一步細化黑惡犯罪涉案財產的認定、查處、證據要求。公安機關制作財產調查材料專門列卷,對涉案財產進行梳理,做好黑惡勢力涉案財產的來源、性質、用途、權屬、價值的證據收集,力求做到涉案財產處置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最大限度實現涉案財產全查清、利益鏈條全挖出,確保涉案財產及時查控、保全。
涉黑涉惡案件的財物證據固定具有一定難度和復雜性,博望法院特設置涉案財產線索舉證質證環(huán)節(jié),允許控辯雙方對被扣財產的性質、查封、扣押行為的合法性、必要性及合理性等進行調查、詢問、舉證及辯論,從而查清涉案財產的權屬、性質、用途、來源等情況,便于判決時合法處置涉案財產。
博望法院在審理涉黑涉惡案件時依法全面查明涉案財物、被告人財產的狀況和屬性,在刑事判決主文中明確具體判處財產刑、追繳沒收財產、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等判項。對于被害人的損失,按照刑事判決書認定的實際損失予以發(fā)還或者賠償。涉案財物的處置部分列明被告人違法所得品類、數量、應予追繳、沒收金額,返還、退賠品類、數量或金額等內容,在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的同時保護被害人及其他合法權利人,也便于后續(xù)執(zhí)行和處置。
記者 劉明培 通訊員 周耀虹